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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1年大事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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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六一年(原农牧学院)

5月29日 内蒙古农牧学院提出教学、科研、生产三结合工作的初步意见,指出:三结合是体现党的教育方针、提高教学质量的最基本环节;为了达到培养目标,必须认真贯彻教学为主,教学、科研、生产劳动三结合的原则,不断地提高教学质量;在三者的关系上,必须以教学为主,并对教学、科研、生产劳动的比例以及教学时数、课外活动时间等做了相应规定。

8月 内蒙古农牧学院毕业本科生57人,其中少数民族19人,占33.33%;招收新生297人,其中少数民族88人,占29.63%。

11月19日 内蒙古农牧学院学习讨论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》。

12月 内蒙古农牧学院制定《关于师资培养若干规定(草案)》。

是年 内蒙古农牧学院农业机械设计制造专业并入内蒙古工学院。

内蒙古农牧学院预科停办。

内蒙古农牧学院召开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第九届学生会。

 

一九六一年(原林学院)

1月5日 林学院与呼和浩特市郊区农林局签定合办果木园的协议。

5月22日 林学院党委发出《关于加强党委集体领导的意见》。

5月27日 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文件《关于高等学校人员编制的批复》通知,学院1961年定编286人。

6月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决定巴文峻任学院副院长。

9月 林学院录取新生148名,在校生710名。

10月15日 林工、林机合并为森工系;成立基础课部,下设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俄文、体育、林经、马列7个教研室。

10月28日 林学院与土默特右旗双号生产队签定土地划拨协议书,确定敖莫汉公路以东、将军渠以北、城流村西小河以西范围内的土地,划拨林学院。

11月6日至10日 中共内蒙古林学院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。党委书记程尚贤作关于三年来党委工作基本总结及1961—1962年党委工作计划(草案)的报告。院长刘复初作《关于贯彻〈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(草案)〉》(即高教60条)的报告,院党委副书记郝崇相作关于党的建设报告。

是年,林学院党委制定《内蒙古林学院党委会工作条例》。

更新时间:2013年04月28日 03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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